
再来关注房地产市场。
上海市住建委、市房屋管理局、市财政局、市税务局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部门今天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》,正式推出被称为“沪七条”的房地产调控新政,自2026年2月26日起施行。此次政策调整聚焦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,从限购、公积金贷款、房产税三大维度系统性优化政策工具,标志着上海房地产调控进入“精准松绑、结构优化”的新阶段。
新政在住房限购方面作出三项关键调整,显著降低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门槛,强化“职住平衡”政策导向。
首先,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在购买外环内住房时,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的年限由原先的5年大幅缩短至1年。
其次,新政允许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,在原有限购政策基础上,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。
第三,新政明确:持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满5年及以上的非沪籍居民,可在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,且无需提供任何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。
按照上述规定,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,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,在外环外购买住房不限套数,在外环内限购1套住房;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,在外环内限购2套住房。持《上海市居住证》满5年及以上的,在全市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。
在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,新政力度空前。
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60万元上调至240万元,叠加“多子女家庭”和“购买绿色建筑”两项上浮政策(最高上浮35%),家庭最高可贷额度达324万元,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予以提高。
同时,新政优化贷款套数认定规则:此前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、但当前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、且贷款已结清的家庭,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。
尤为突出的是,公积金支持政策还覆盖至第二套住房。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,贷款额度可在原有基础上再上浮20%。
而在个人住房房产税方面,新政首次明确对符合条件的成年子女家庭实施免税激励。自2026年1月1日起,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中,子女成年后新购住房若为其家庭唯一住房,且该子女在未成年时或房产税试点前已与父母、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的,可暂免征收房产税。该政策精准瞄准“代际置换”场景,旨在鼓励家庭内部住房资源优化重组。例如,父母将老房让渡给成年子女,自己另购新房,若新购住房为子女唯一住房,则可免征房产税。此举既缓解了“老房难卖、新房难买”的置换困局,也激活了存量住房流转,促进居住品质升级。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向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信息,税务机关将自重新认定次月起调整税负,并对2026年1月1日后多缴税款予以退还,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居民。
以上由第一财经AI数字人播报
举报 相关阅读
08'16'' 父亲去世后房产处置陷僵局:四子同意卖房,一子反对,法律如何平衡? 父亲去世后,母亲与四个子女同意出售父母名下的共有房产,但有一子女反对。虽民法典规定按份共有人可转让自身份额,且2/3以上份额同意可处分共有物,但整套房屋过户必须全体产权人签字,仅凭多数人同意无法完成产权变更,否则将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并引发违约责任。若仅出售部分份额,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,且转让人须依法通知并给予不少于15日的行使期限;若未通知,则优先购买权最长可延至六个月。实践中买方通常要求购买整套房屋,故实际操作中仍需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方可完成交易。家庭共有财产处置应以协商一致为前提,无法达成合意时,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。
0 01-29 13:15
01'26'' 未婚夫妻各自婚前房屋,婚后会重新计征房产税吗?未婚夫妻各自婚前房屋,婚后会重新计征房产税吗?
0 01-27 15:15
08'07'' 房产代持有风险!胜诉后想拍卖被执行人房产,却被亲属“异议”阻拦,律师:登记为准,先执行再内部分账 房屋作为不动产,物权以登记为准,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,即便他人主张系借名代持,亦不能对抗已公示的物权效力。执行程序中,债权人有权申请拍卖该房产,代持人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内部协议仅具债权性质,不具有对外排他性,执行异议大概率会被驳回。执行完毕后,代持双方可另案解决内部纠纷,但若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,实际出资人难以获得足额赔偿。借名买房风险极高,可能导致钱财两空,建议避免任何形式的房产代持行为。
0 01-15 11:34
06'05'' 母亲卖房后离世,遗嘱还有效吗?房产变现金引发姐妹继承纠纷 母亲生前立遗嘱指定房产由一方子女继承,但后将房产出售并将售房款转给该子女,未另行订立遗嘱或签署书面赠与协议。根据《民法典》,立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悖的法律行为(如卖房),视为对原遗嘱的撤回。售房款性质不明,若无明确证据证明系母亲赠与,依法仍属遗产,应由法定继承人平均分割。子女主张款项为房产转化所得应归其所有,缺乏法律依据;妹妹主张为代为保管,亦无充分证据支持。关键问题在于遗嘱仅指向“房产”,未涵盖“一切财产”,导致售房款归属争议。建议未来立遗嘱时应使用“一切财产”等概括性表述,避免因财产形态变化引发继承纠纷。
0 01-15 11:34
05'43'' 母亲去世后房产未分割,父亲擅自出售,子女有权追回收益吗? 母亲去世后,未立遗嘱,其与父亲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母亲所占份额应由法定继承人继承,包括子女。父亲在未征得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出售该房产,侵犯了子女的继承权。虽然新房登记在父亲、继母及妹妹名下,子女无权直接要求加名,也难以主张老房买卖无效(因买方属善意取得),但可依法主张分割老房售款中属于自己的继承份额。爷爷奶奶曾赠与子女另一套房产,若无书面协议明确以此替代放弃母亲遗产,则不影响继承权。家庭财产分配应以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,避免日后纠纷。
0 01-15 10:44 一财最热 点击关闭倍加网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